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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风采

77779193永利民商法专业研究生举行秋季学期第四次读书会

2023年10月22日周日晚,77779193永利民商法专业部分研究生在77779193永利良乡校区文萃楼 I203 教室举办了本学期第四次读书会,本次共有20名研究生同学参参加,读书会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大家依次分享了近两周的阅读书目及心得体会,孙岚莹同学还就“惩罚性赔偿”的制度安排和实践争议进行了主题汇报展示,大家对此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2023级法律硕士孙岚莹首先进行了“惩罚性赔偿”的主题汇报。惩罚性赔偿主要是在英美法特别是美国法中采用的制度,但可以为中国法所借鉴。在美国法上,它主要适用于侵权行为责任而非合同责任,针对殴打他人而又未构成犯罪的侵权行为而采用惩罚性赔偿是非常必要的。惩罚性赔偿也是我国改革开发以来民事立法和民法学中的一项新课题,其具有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惩罚和遏制不法行为的多重功能。惩罚性赔偿与补偿性赔偿具有密切联系。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使两者保持一种比例关系。

2023级法学博士生张静静同学近期阅读了易延友老师的《刑事诉讼法-规则 原理 应用》和[美]洛莉·戈特利布的《也许你该找个人聊聊》,这次主要分享了前者。这是一本比较规范的法学教材,但又有着其不“寻常”之处。比如,在管辖与回避一章论及监察委时,易教授认为“监察委员会的调查不适用《刑事诉讼法》只是个别法盲的观点”,适用法典的一个条文,就是在适用整个法典;适用一部法典,其实是在适用整个法律体系。又如,在证据一章论及证据属性时,易教授认为,证据的客观性是一个无意义的概念,典型例证就是“伪证”,除非主张伪证不是证据,否则无法解决伪证的客观性问题;证据的合法性也存在可讨论之处,比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非法实物证据只有在严重影响审判公正时才予以排除,也即,不合法的证据仍然可以是证据。易教授总结到,证据属性的问题归根到底是一个哲学问题,不是一个法学问题。阅读教材通常是枯燥的,但是易教授这本书却经常“语出惊人”,读罢直呼过瘾。

2021法律硕士折旭强阅读了王涌老师的《私权的分析与建构:民法的分析法学基础》,本书用分析法学的方法系统阐述了私权的理论体系并尝试构建我国的私权理论,本书可以从分析法学的角度理解民法。折旭强同学另外还阅读了《濒临狂野的心》,本书是作者克拉丽丝在23岁写的第一部作品,可以在本书中找到主人公终其一生不断重复、强调与深化的主题:成长、孤独、幸福、自我之识、自我表达之艰难。

2022级法学硕士刘家琦近期阅读了王利明教授的《合同法研究(第二卷)》(第三版),主要就情事变更的法律效果进行了分享。在一方依据情事变更原则解除合同时,并不存在违约行为,故不能追究任何一方的违约责任。但有些情形下,合同解除可能使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此时可由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向对方做出适当补偿。此种补偿不同于违约损害赔偿,其以相对人所受积极利益为限,是基于利益平衡理念对于合同解除之损害的分担机制。

2022级法律硕士白鑫雨近期阅读了赵骏老师的《变革中的国际经济法:中国的角色、态度和路径选择》和美国学者罗威廉的《红雨:一个中国县域七个世纪的暴力史》,《变革中的国际经济法:中国的角色、态度和路径选择》一书以开阔的世界眼光关注变革中的国际经济法,以本土视角研究全球化时代中国的角色、态度和路径选择。《红雨:一个中国县域七个世纪的暴力史》研究地域集中在湖北麻城,从宏观上透视中国政治社会的变迁,并暗示暴力超越朝代和政权的恒久。

2023级法律硕士蔡海军同学阅读了朱广新老师的《信赖保护原则及其在民法中的构造》一书。近代民法首先以意思自治为核心,非常强调尊重当事人自决,因此在交易中不可避免会产生风险影响交易安全。由此,信赖保护与意思自治相伴而生。从法效果看,信赖保护原则包括消极信赖保护与积极信赖保护,直接体现在信赖利益与履行利益之分。纵观整个民法,信赖保护原则无处不在,如法律行为制度中意思表示瑕疵、代理制度(表见代理、容忍代理);物权中的善意取得制度;债法中的缔约过失责任、要约拘束力、债权表见让与等等

2023级法律硕士薛寅飞同学阅读了许倬云先生的《台湾四百年》一书,这本书分七个篇章,包括:被西洋海盗与东方倭寇拽进历史;从海盗集团到“开台圣王”;清政府的“汉化”大开发;五十年的“亚细亚孤儿”;国民党“威权”统治台湾;走向政治民主经济腾飞的新时代;疾患重重,当共建世界新文明。从经济、政治和文化多角度,结合世界史、中华史、台湾史多维度讲述了我国台湾这个海岛先后经历了荷兰殖民统治、郑氏集团的军事经济管辖、清政府统治、日本殖民统治和国民党统治这么一个颠沛流离的成长历程。

2022级法律硕士刘力源分享了阅读高圣平教授所著的《民法典担保制度体系研究》一书的读书心得。该书围绕民法典担保制度重要问题展开。刘力源主要分享了三个具有启发性的话题。第一个是关于登记型权利质权担保作用问题。作者认为在设立此类质权时,反近于抵押权,且如定位于抵押权,反而能促进财产权利的金融化。第二个是关于公示方法的改变对于优先顺位判断的影响。书中的观点为如公示具有连续性,应当以首次公示时间作为判断优先顺位的基础。第三个是关于强制管理制度的引入和构建。强制管理制度为担保物为不动产以及价值较高的动产债权的清偿提供了一种新方式。

2022级法律硕士王雁峰分享的是王利明教授撰写的《物权法研究》上卷,该书共上下两卷,上卷包括物权法总论、物权的变动和所有权三编。该书的结构形式是首先引出某一概念或原理,其次通过比较法的方式介绍国外、我国台湾地区对类似概念或原理的一些论述,然后介绍国内专家或学者对该概念或原理形成的通说,最后王利明教授表达自己对该概念或原理的一些看法。比如,对物权行为理论的评述,王利明教授认为我国物权变动的模式(除债权意思表示外,还需以登记或交付为要件)具有很大的优越性,并提出了自己很多独到的见解。这本书内容丰富,思想深刻,既有理论高度,又有案例简述,通过阅读,读者不仅能“知其然”,而且能“知其所以然”,绝对是法学生研习法律的必备书籍。

2023级法律硕士李冰玉本周阅读了苏力老师所著的《制度是怎样形成的》和卡尔•拉伦茨所著的《法学方法论》这两本书,并和同学们进行了分享。李冰玉同学着重分享了《制度是怎样形成的》一书中有关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的一篇文章。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被誉为开启了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新篇章,司法审查成为之后欧洲各国竞相进行法律移植的制度。在此篇文章中,作者着重讲述了马歇尔大法官审判这一案的历史背景和前因后果。作者认为正是因为马歇尔大法官“狡猾”的避免与国会的冲突才作出如此的巧妙判决,因此有些制度的形成并不是像人们想象的一样提前进行了良好的制度设计和构建才形成的,而有可能只是出于意外或者特殊的政治力量关系对比才形成的,制度是后来者构建的,而不是“先行者”创造的。

2023级法律硕士秦一航近期阅读了安妮·埃尔诺的《羞耻》和韦斯利·霍菲尔德的《司法推理中应用的基本法律概念》,并分享了后者的阅读心得。霍菲尔德认为,阻碍我们进行清晰的法律思维和有效地解决法律问题的最大的障碍之一就是一切法律关系皆可化约为权利(right) 和义务(duty)的关系。而严格意义上的基本的法律关系是自成一体的(sui generi),得体的办法或许是先把各种法律关系纳入“相反”(opposites)和“相关”(correlatives)的体系中,再举例说明诸关系在个案中的分野及其应用。

2022级法律硕士李奕霏近期阅读了《显微镜下的大明》,她认为这本书虽然不是一本学术专著,但是每一篇故事都是基于史料文本重现当时社会生活的细节,《谁动了我的祖庙——杨干院律政风云》这一篇文章讲述了一桩民间庙产争夺的案子,再现了明代司法体系在基层的奥妙运作,包括诉讼双方对于案件专属管辖的运用,审级等诉讼策略的选择,也揭示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司法制度运作背后关键少数的决定作用。

2023级法律硕士张帆近期阅读了王利明老师的《合同法通则》和《大明王朝1566》,他认为后者这本书总结来说写的就是中国千年封建帝制的官场文化。里面的权力角逐,勾心斗角,重点在于总结官斗文化,比如“为官三思”思危思变思退等。这部小说写的不是真实的历史,但可能比真实的历史还要真实,因为类似的故事类似的人际关系可以发生在任何时候。而且这种文化适用至今,具有很高的现实借鉴价值。

2023级法律硕士赵昕悦同学分享了王泽鉴老师的《民法概要》和秦涛老师的《别笑!这才是中国法律史》。《民法概要》采用例题加知识讲解的方式,阐释了民法的价值理念,分析讨论权利体系、法律行为等重要制度的功能,是一本可读性很强的入门级民法教科书。《别笑!这才是中国法律史》中,作者自称聊公,以一个个穿越小故事的形式将各个时代的法律制度的发展具象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读起来趣味性很强,值得推荐。

2023级法律硕士王培雨同学分享了鲁道夫·冯·耶林的《为权利而斗争》一书的读书心得。王培雨同学概括出了耶林权利学说的三个维度:第一,利益理论。耶林认为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就是权利,他认为的利益范围比较广泛,不仅包括物质和经济的利益。第二,目的理论。耶林认为国民必须为法律而争斗,法律是一种目的概念,目的是全部法律的创造者,法中的目的包括个人目的与社会目的,而它产生于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第三,法感理论。法感是权利人主张自身利益的中介,法感是一种“正确的情感”。综上就是耶林的目的论学派,也被称为利益法学。

2023级法律硕士侯柏岩分享了日本学者山本敬三的《民法讲义1 总则》。本书是有关日本民法总则的教科书。作者认为对于初学者来说,对民法全貌的了解以及具体章节在民法学中的定位至关重要,所以作者在章节的开头会列出整体的体系图,在讲述各部分知识的同时,也始终在体系图中为其定位。对于各个具体问题,作者也尽量通过现实生活中常见的事例或者实际判例来由浅入深展开。在介绍判断基准时采用命题形式,在介绍判例和学说时,也有意将论据简化为一定的样式,以便于理解。书中作者对于诸如日本成年监护登记公示制度的介绍以及对意思表示错误的分析方法等都会我们一些新的启发。

2023级法学硕士谭爻近期阅读了凯·伯德·马丁·J·舍温先生的《奥本海默传》和王利明教授的《民法总则研究》。《奥本海默传》一书中,着重叙述了奥本海默在曼哈顿计划中作出的重大贡献以及之后遭受麦卡锡主义审判之后的人生变化,凸显出麦卡锡主义狂潮下对于国家元勋荼毒的荒诞可笑。《民法总则研究》一书虽出版时间较早,但时至今日仍是一本高质量民法总则教科书,里面对于民法相关概念的深入分析阐释,给人带来许多思考。

2023级法律硕士杨成林分享了《娱乐至死》一书的阅读心得。该书是一本关于媒介对社会文化影响的重要著作。作者尼尔·波兹曼通过对美国社会的观察和分析,警示人们过度依赖娱乐媒介可能导致社会文化的衰落。在本书中,波兹曼提出了两个关键观点:“媒介即隐喻”和“人生如戏”。首先,“媒介即隐喻”是指媒介不单纯是传递信息的工具,还承载着特定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例如,电视媒介的普及使得浅层化的娱乐内容成为人们的主要精神食粮,而忽视了对深度内容的追求。这种现象对人类文化的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其次,“人生如戏”是波兹曼对人类社会现象的生动描述。他认为,在娱乐媒介的影响下,人们往往将生活视为一场表演,而忽视了真实情感的体验。这种现象导致人们过于追求外在的完美和成功,而忽视了内心的真实需求。

2023级法学硕士罗梦瑶近期阅读了王利明教授的《民法学》(上下册)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并就这两本书分享了读书心得。王利明老师的《民法学》结构清晰、文字晓畅、视野宏阔、立意深远,这本书设八编54章,以民法总论、人格权法、物权法、债法总论、合同法、亲属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为体系,使读者对民法获得更全面、深刻的理解。《罪与罚》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代表作之一,大学生罗佳在穷困潦倒之际,杀死了放高利贷的老太太和她无辜的妹妹丽莎薇塔后,陷入了长时间的思想斗争,最终在预审官、母亲、妹妹、好有拉祖米欣和基督徒姑娘索尼娅的帮助下选择了自首,最终被流放西伯利亚。陀思妥耶夫斯基深刻剖析了罗佳的心理挣扎与痛苦,是一本很适合法学生阅读的课外书。

2023级法学硕士王一纯近期阅读了伯尔曼的《法律与革命 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法律与革命》是一本法律史著作,记述了西方法律传统形成的过程,在本书中伯尔曼对法律和革命这两个概念倾注了同等的关注。对伯尔曼来说,在西方法律史的意义上,周期性的革命推翻既定秩序并产生革命后的权威——通过这样的模式创设了新的、持久的政府和法律制度;更直接地说:“西方每个国家的政府和法律体制都源于这样的革命。伯尔曼也希望为解决一系列危机提供思路和对策,通过对西方法律传统在11世纪末至13世纪末期间的形成过程、特征的探究,为当代西方法律找到摆脱危机的发展方向。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长才”,通过读书会,大家交流了学习心得,分享了阅读感想,促进了读书的动力,同时也增进了同学们相互之间的了解和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