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首页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理公明法论坛第102讲]开讲:拍案惊奇:疑难案件的民法解释

 

  2019年11月22日晚,中国人民大学77779193永利博士生导师姚辉教授应邀在我校77779193永利模拟法庭为77779193永利师生作题为“拍案惊奇:疑难案件的民法解释”的讲座。讲座由77779193永利教授、硕士生导师赵秀梅老师进行主持。77779193永利百余名师生济济一堂,聆听讲座。

 

 

  姚辉教授不仅担任教育部人文社科(法学)重点研究基地“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而且在2013年1月至2015年8月曾挂职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同时,他也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以及深圳、海南、宁波等多家仲裁机构担任仲裁员。因此,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方面,姚辉教授都有其深刻的见地。

 

 

  姚辉教授认为在最高人民法院任职经历以及仲裁员的经历使他的思想有所转变。他认为不能仅局限于理论的圆满,还应当站在司法功能主义的立场,考虑法律的功能性。作为一名学者,面对实践中反映出的问题,不能只是呼吁立法的完善,而应当考虑如何能将我们现有的法律解释好并加以应用。姚辉教授讲述了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需要进行解释的疑难案件,如“驾驶员自己压死自己”一案中需要对“第三人”进行解释来确定保险公司是否需要理赔,以及“职业打假人”案件中需要对“职业打假人是消费者吗”这一问题进行解释。同时,姚教授认为进行解释的前提是明确请求权基础以及考虑法源。在明确请求权基础中,姚教授通过“小孩骑共享单车被撞身亡”一案,讲述了目前司法实践中的现状即当事人将事实交予法官,由法官替其寻找请求权基础,而面对类似的疑难案件,请求权基础的确认则较为困难。请求权基础确认后,需要考虑法源,姚教授以借名买房为例对这一点进行了充分论证。最后,他总结道,对疑难案件进行解释、分析与利益衡量其实是一个不断博弈、寻求一个合适解释的过程。

 

 

  姚辉教授认为对于疑难案件的处理方法是存在的,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应当注重方法论的研究。姚辉教授的讲座内容将理论与实务融合,拓宽了同学们的视野,讲述了做法学研究不应仅立足于理论,还应当着眼于法律的功能性去钻研。同学们聆听完姚辉教授的讲授内容后,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并发表了感想,讲座在大家积极的发言中拉下帷幕。